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 分包三個序列。
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 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 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獲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或者建設單位按照 規定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 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獲得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勞務分包資質序列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 為若干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等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由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